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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发表于:2021-03-26 作者:admin
一、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安排,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同时学院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和疫情防控小组,以保证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按照学校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报到进入复试场地时应遵守相关要求,保持间隔,不聚集,少流动,听从考场人员安排,体温检测正常者有序进入考场。 (二)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复试人数
( 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此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1. 资格审查流程 1.凡参加复试的学生,都必须于4月1日周四下午14:00—18:00之间到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九楼公共管理学院报到接受复试资格审查并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报到时,考生必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 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院系按准考证号顺序编号留存,待全国录取检查时备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3)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红色印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4)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交给院系进行政审。 2.考生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4月9日前,考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cwzf.ccnu.edu.cn/)缴纳,登录用户名为15位数字的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选择“其他费用”缴纳)。。 3.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时间安排在入学后进行。 4.咨询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欧阳老师,027-67868188 (四)复试名单。(详见公共管理学院网站) (五)夏令营优秀、合格营员政策 夏令营优秀营员、合格营员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优惠政策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的内容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2.复试形式:专业笔试(100分)、面试包括综合测试(100分)与外语水平测试(100分)。 3.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4.面试(综合测试与外语水平测试)具体形式如下: ·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约2分钟(重点介绍自己的学习能力、科研经历与研究计划等),用英语回答专业问题约6分钟,用中文回答专业问题约6分钟,考官提问交流约6分钟。 · 每名考生在自我介绍后,抽题回答问题。每名考生3道题目(所有题目都用中文出题),选择回答2题,其中1题必须用英文回答。 · 根据考生中文自我介绍、提问交流与回答专业问题情况,考官给出综合测试分。 · 根据考生英语回答专业问题情况,考官给出外语水平测试分。 · 综合测试成绩与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的评定,由考官分别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5.思想品德考核次序和专业笔试座次按考生的考生编号从小到大依次排列。 6.面试次序由考生随机抽签决定,综合测试与外语水平测试同时一并进行,考生现场抽题,现场作答,专家分类别进行评分。 7.由于我院学术型硕士考生中没有同等学力考生,因此不再进行复试加试。 8.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成绩和录取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分×40%+综合测试分×40%+外语水平测试分×20%。 2.最终排名计分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3.拟录取规则 各专业方向考生,分专业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八)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8993 电子信箱:414567639@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邮编: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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