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342606296(微信同步)
院系导航
联系方式
手机和微信:15342606296(微信同步) 微信公众号:华大东湖考研网 客服QQ:508031070、201093737 业务范围
|
公共管理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发表于:2021-09-16 作者:admin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参加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查: 1.《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工作安排 (一)推免生预报名 申请人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2022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和方向。 2021年9月15日-9月22日,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ttp://yjs.ccnu.edu.cn/yjs/jump/tmsybm)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 特别说明:“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否则无效。 (二)提交材料 9月22日24时前本校或外校推免生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42400753@qq.com(邮件主题:2022推免材料,请按照材料顺序号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学校+姓名的格式命名) 纸质版材料邮寄: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9055办公室,收件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188。 完成预报名同学请加入QQ群(群号:549837227)并发送“2022推免生+姓名”进行实名认证。 (三)复试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定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推荐免试生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由于证明材料不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掌握报考专业方向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综合面试中一并进行,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此次复试采取在线形式进行,拟选定腾讯会议作为相应工具。复试时间初步定为9月25日。 (四)拟录取规则 取得我院2021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或合格营员资格的推荐免试生直接拟录取。此外,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报考专业方向,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排名,分别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拟录取的学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接受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如果在规定时间最终确认的本次复试录取人数低于招生计划,学院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再次举行复试录取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188 电子邮箱:42400753@qq.com 联系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9055办公室 四、复议方式 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8993 电子信箱:414567639@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邮编:430079
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9月16日
|
@2019 东湖考研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17010764号 山东云科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鄂ICP备17010764号)